
襄樊市为中国历来最悠久的地区之一,据考古发现,远在60万年前,人类已在此繁衍生息。襄樊系襄阳、樊城两城合称,樊城因周宣王封仲山甫(樊穆仲)于此而得名,襄阳以地处襄水(今南渠)之阳而得名。樊城始于西周,襄阳筑城于汉初。自东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荆州牧刘表徙治襄阳始,襄阳历来为府、道、州、路、县治所。襄樊市始建于1950年5月,1979年6月升为省辖市,1983年9月与襄阳地区合并,实行市带县体制。1982年8月被评为全国“明星”城市,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甲类对外开放城市,1986年12月8日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7月经国家建设部公布为全国大型城市。
境域置县东部早于西部。战国未,楚于今随州、枣阳、宜城、襄阳一带设置县、邑。秦置 8县,分属南、南阳两郡。随着土地开垦、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西汉县数增加到13个,共有124650户、685100口;东汉南郡、南阳郡各县一般接近或超过万户,均为汉代大县。汉末,荆州刺史部治襄阳,尔后各朝,或为郡,或为州,或为路,或为府,辖地广袤有异,襄阳之名未变。魏、晋、南北朝时政权更迭频繁,郡县名称繁多。隋朝依制裁撤政区。自唐至清,置县多在10个左右。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为“围剿”红军及加强统治,于襄阳、随县设置行政督察区。建国后,政区设置为适应生产关系变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区体制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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