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建(构)筑物的消防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防设备的好坏,而消防设备能否正常工作又取决于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一直以来,因消防设备电源失控造成消防设备失灵,致使火灾蔓延的事情屡有发生,特别是在社会供电紧张、设备质量不佳、安全意识淡薄的时期,这一问题更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如何从技防手段上实现对消防设备供电电源的实时监测,一直受到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2011年7月1日开始贯彻实施的国家标准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中做出了“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的强制性规定。而国家标准《消防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也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将于8月1日起实施。 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置场所 1.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设置场所 根据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确定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具体设置场所。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宜安装在各种消防设备电源,如“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雨淋喷水灭火系统(泵供水方式)、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和卷帘系统、消防电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设备应急电源(EPS)、消防设备直流电源等。 |